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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傻小子 第二章

  半夜一点,赵风揉着酸疼的双眼摸黑下楼,准备冲杯咖啡再回去工作,以报容家多年养育之恩。

  「唉,为什么事情总是做不完呢?」老板好难做,真搞不懂为什么一堆人削尖脑袋就想往领导阶层挤,不知道职位越高,工作量相对地就大大增加吗?

  像他,今年才三十岁,就已经有胃溃疡病史、肝指数也偏高,都是长年劳累,饮食不正常得来的。

  金钱和健康永远难两全啊!

  「但是我不爱钱,我只想……哇!」他踩到什么了,软绵绵,而且还会动。

  「唔!」一个闷哼声响起,是个女人。

  「谁在这里?」

  「赵先……不对,是赵大哥,我……」岑晨实在不太会说谎。

  「妳在这里干什么?妳等一下。」他听出是那个冒牌小姐岑晨的声音,几大步上了楼,摸到墙边的电灯开关,按下。

  乍来的光明照出岑晨又灰又白的小花猫脸蛋。这张脸跟容蓉还真是像,不熟悉她们的人绝分不出来。

  偏偏,同样的面貌换作容蓉,就是有一股说不出的骄狂与自大,让人瞧着就讨厌。

  轮到岑晨,细细的柳叶眉、水润双眸、小巧的鼻子,略显丰厚、却不失性感的唇瓣,不算明艳,但自有一抹可亲的气息,让人瞧着心里就舒服。

  不过就因为她太温顺了,才会一进门就被下人欺负,这一点可不好。做老板要有做老板的气度,不能随意欺侮员工,但也不能放任雇员使泼撒野,否则还怎么办事?

  赵风一边思考着如何培养岑晨主事者的风范,同时瞧见她正揉着那红肿的右手,显见他刚才不小心踩到的就是她的手。

  另外,他也注意到了她左手上的一块布,原本应该是条……毛巾吧!但现在已经肮脏得像块抹布了。

  「小姐。」他特意加重语气,暗示她现在已经是容家的大小姐,不再是那个一天要打三份工的小可怜岑晨,希望她有点千金小姐的自觉。「三更半夜,妳不睡觉,拿着抹布趴在楼梯上做什么?」

  「我抹地啊!」奇怪,他看不出来吗?手拿抹布蹲在地上不抹地,难道等着捡宝贝?

  「妳这么晚抹地?」

  「我睡不着,所以就想找些事做、流点汗,也许会比较好睡。」况且,容蓉的床太软了,一躺下去,好像陷进坑里似的。她睡惯了木板床,一时间要习惯水床和羽绒被,实在有点困难。

  「没有一个千金小姐会在半夜不睡觉,跑去抹地的。」他自认「暗示」得很明显了,莫非她一定要他直接点明他知道她是冒牌货,然后再订出一长串的家规让她遵守?

  偏偏,她真的没弄明白他的意思。「那我应该怎么办?」

  「去喝杯牛奶。」

  「我不敢喝牛奶。」

  「那喝点小酒也行。」

  「我对酒精过敏。」

  他深吸口气,有种想要破口大骂的冲动。为了把容蓉骗出去,他亲手计划这出好戏,对于另一个主角——岑晨也曾费下大把心思研究,他可不想赶出一匹狼,却引进一头虎。

  怎么观察了她如许多的日子,知道她勤奋上进、侍母至孝,却没发玥她竟也如此难缠和麻烦!

  「我不管妳是真失眠还是另有原因,没有,记住了,是全天下没有一个千金小姐半夜睡不着会起来抹地的,知道吗?」

  她怎么觉得他字字句句暗藏玄机,他早已看破她的身分,却故意不点明,该不会有什么不轨企图吧?

  「赵大哥,你是不是……呃,有话要跟我说?」

  太好了,她没有笨到太彻底。他朝天翻个白眼。「我唯一想告诉妳的就是——请妳当个象样一点的千金小姐。」

  岑晨记得容蓉跟她抱怨过赵风,说他是父亲为她千挑万选的未婚夫。可惜啊!父亲选婿只重对方的能力,却没将脾气与个性给考虑进去。赵风是个工作能力超强,为人却绝情寡义、处事严苛、动不动就要教训人的混帐,一天到晚说她没小姐气质。

  容蓉讨厌赵风,但为了父亲的遗命,这才不得不跟赵风结婚。

  不过她肯嫁赵风还有另一个原因,但她没告诉岑晨。

  容蓉清楚自己没有经商能力,偏又舍不下好日子,嫁给赵风她也许不会很幸福,但一定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品质。

  若非如此,她是死也不会嫁赵风的。

  容蓉只是没想到,赵风讨厌她更甚,不惜花费多年时间骗她离家出走。

  岑晨听到赵风的话,一时反倒安心了,以为赵风是单纯将她当成容蓉来骂而已。

  「其实小姐也是人,没什么事是别的女人能做,而小姐却不能做的吧?」

  「妳错了,有很多事别的女人可以做,小姐却万万不能做,比如抹地。」他抢下她的抹布丢掉。右手都被他踩伤了,她还拿那么脏的抹布去擦,也不怕细菌感染,待会儿记得要拿点药给她抹抹。「还有,跟下人抢拿行李、非得把所有的剩菜剩饭都吃光、一件衣服穿破了又补,补了又穿……小姐不做的事情太多了。另外,再提醒妳一声,不要随便拿毛巾就去抹地,小姐房里的毛巾都是法国订作的,换自成台币,一条要四百五斗块。」

  「你骗人,哪有毛巾这么贵的?」

  赵风指着手中那曾经「高贵」,如今却变得破烂不堪的毛巾。「这上头的每一朵玫瑰都是手工亲绣,还以丝线缝上了使用者的名字,不信妳自己回房里找一条完整的检查看看。」话落,潇洒走人。

  岑晨风也似地冲回容蓉的闺房,翻出一条未开封的毛巾仔细检查。

  「怎么这样……」那上头真的用同色的丝线绣了朵朵玫瑰,还有容蓉的名字,不细瞧不会发现,但一看清了才发觉,这岂是一条单纯以清洁为目的的毛巾,根本就是件艺术品了。

  她呆坐在床上,越来越觉得自己来到一个很变态的地方,整间屋子,从墙壁到毛巾,处处精雕细琢,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?纯粹是钞票堆起来的享受,让她感觉……呜,压力好大。

  叩叩叩,房门被敲了三下。

  赵风不等主人开门,自己转开门把走进来,把一只急救箱放在她面前,指着她红肿的右手。「要叫医生吗?」

  这样就要叫医生,太夸张了吧?她赶紧摇头。

  「我找个下人来帮妳包扎?」他又问。

  大半夜把人从温暖的被窝里挖起来,就为了她一点小伤?未免太不道德了点。她再度用力摇头。

  「要我帮忙?」他续问。

  这回,她的头摇得更快了。她已经被他吓饱了,就饶了她这一回吧!

  「妳自己可以搞定?」

  她把头点得都要掉下来了。

  「那妳自己弄吧!」说完,转身,就在她以为他要离开的时候,他又转回来指着她红肿的手说:「一定要搽药,知道吗?」

  一直等到她点头,他终于带着一身的寒气走了。

  真是酷啊!酷到岑晨好想哭,越来越觉得自己不该贪财的,像这种富贵人家根本不是她该来的地方,再在这里多待上两、三天,她非发疯不可。

  「呜!我好可怜啊!」她忍不住哀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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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岑晨觉得自己倒楣,赵风却感到自己更是衰神罩顶。

  这个岑晨……说实话,她确实是个认真勤奋、吃苦耐劳、节省俭约的好女孩。

  奈何……要做一个名门千金,以上的良好优点都不需要,甚至对千金小姐来说,那是缺点,没见过大场面的遗憾。

  凌晨五点,才五点耶,他又被楼下厨房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吵醒。

  可怜他昨晚熬夜看文件,直到凌晨三点才入眠。他按着抽痛的额际下楼,脑袋才探进厨房……

  「啊!」某个灼热的物品以闪电速度准确无比地贴上他的额头。赵风痛喊一声,手忙脚乱地把那差点烫熟他脑袋的东西甩开,沾了一手的油腻与黏滑。

  那是一颗刚煎好的荷包蛋,煎蛋的人技术显然很好,蛋白全熟了,蛋黄却只是半熟,难怪这么烫又这么黏。

  他捣着抽痛的脑袋看向厨房里正吵闹成一团的三个女人:一个厨师、一个女佣,还有一个自然是那个给他带来无限麻烦的假容小姐——岑晨。

  赵风确定自己不是个爱生气的人,他做事是铁面无私,在商场上也一向以手段狠辣著称,但他的修养却是极好,很少发火。

  但自从岑晨来到这里,他都已经数不清自己一天要生几次气了。

  她不习惯被服侍,所以家里那些专门为容蓉请的美容师、美体师、美发师……赵风全辞退了。

  可她也不至于连件破内衣都要跟佣人抢着洗吧?

  她第一天进门跟佣人抢提行李时他就警告过她,做小姐得有做小姐的气势,不要像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人。

  她当时还跟他点头,他以为她听懂了。结果当晚,女佣去她房里收拾她换洗下来的衣物,争执又爆发了。

  岑晨坚持贴身衣物得自己动手清洗,不该假借他人之手。

  奇怪了,如果连衣服都不让人洗,那家里请如此多的佣人做什么?摆着好看?

  赵风无奈,只好出面劝她,接着……情况跟现在差不多,那被争抢中的内衣准确无误地罩向他的脑袋。

  他的头跟她的东西特别有缘。

  幸好赵风没有那种碰到女人贴身衣物就会衰一辈子的古怪思想,否则非气到中风不可。

  但他还是很受不了岑晨凡事都要「亲力亲为」的观念,很努力地为她做了一番尊重专业的思想改造。

  为何容家要请专人洗衣?因为他们穿的不是普通衣物,有的要手洗、有的要干洗,连水温和清洁剂都有一定要求,负责清洗工作的不只是一般佣人,而是既能清洁、又能良好保存这些订制衣物的专才。

  岑晨何曾听过这等理论,只觉得头大了两圈。

  赵风也不管她理解不理解,只要她万万不能干涉家里诸位「专才」的工作。

  可岑晨是忙碌惯了的人,一下子真过不来这种无聊生活,只闷了几个小时,她又受不了了,半夜爬起来抹地,吓了熬夜下楼冲咖啡的赵风一大跳。

  隔日,换家里的园丁来向赵风抗议,新栽的花苗都被岑晨当野草拔光了。因为她热情地要帮忙除草,奈何她缺少花草知识,分不清什么是花、什么是草……嗯,即便是草,在容家,有些草也是价值不菲的,却被她一下子全断了根。

  接着她又很努力地刷洗了一只被一流好茶滋养了十年,养得乌光闪烁的茶壶。在她没洗前,这壶曾有人开价十万要买,她一洗,价值只剩一百。

  然后,她给和室的地板打蜡,可惜原木地板得用特殊蜡剂保养,所以……她辛苦完后,地板又要请专人清理一遍。

  再接下来,她抢着去洗碗,用菜瓜布猛刷那套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董餐具……赵风粗略估计一下,岑晨进容家四天,造成了至少两百万的损失。

  虽然岑晨和容蓉在性情上有着天与地的差别,但她们「浪费」的程度可谓棋逢敌手了。

  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,他设计岑晨与容蓉互换身分是为图个生活清静,不是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加水深火热。

  赵风瞪着那摔得粉碎的荷包蛋,蛋白和着蛋黄弄得他一身黏腻。

  上帝啊!贪图享受,想让容老头收养的是他哥哥,不是他,为何所有倒楣事都要落到他头上?

  「妳们吵够了没有?」低沉的怒咆,不是很大声,却已足够让厨房里三个扭成一团的女人吓得浑身哆嗦。

  岑晨苍白着脸,怯怯望一眼满身狼狈的他。「那个……赵先……咳!」差点又忘了,容蓉交代过,要称呼赵风大哥的。「赵大哥,你早啊!」

  「的确很早。」才五点嘛!「这么一大早,妳进厨房干什么?」

  「我……那个……睡不着,所以就早点起来帮大家做早餐,应该……没关系吧?」她一向是劳动惯的人,但容家能够让她做的事情实在是少之又少,精神实在太好了,很难不失眠。

  「厨房的事有专门的厨师负责,妳跟她们抢什么抢?」

  「我知道要尊重专业。」这些话她听过好多遍了,可是……她无聊嘛!

  「妳是吃饱了没事干,想找麻烦是不是?」他气得额头都胀红了……呃,不是,那是刚才被荷包蛋烫红的。

  她居然点头耶!「赵大哥,我真的很闷,拜托你给我一些工作做吧!」

  很好!赵风努力压下心头怒火,这家伙笨到连反话都听不懂,他又能指望她什么?

  「妳嫌日子过得太舒爽,嗯?」他冷笑。

  喝!她浑身一抖,怎么他笑起来好像鬼上身?

  不过这问题问得好,所以她用力点头,没看到身后的女厨师及女佣脸都吓青了,通常赵风开始讽刺一个人的时候,那个人一定会倒大楣;岑晨竟还在那儿火上加油,分明找死。

  「没问题。」赵风哼了两声,气息冷到让这春暖花开的四月天都差点刮起大风雪。「从下一个小时开始,我会让妳忙到连去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。」

  话落,转身走人,那姿态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——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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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要说这世上有谁能比岑晨更了解她自己,非赵风莫属。

  毕竟,他为了设计这场「狸猫换太子」的好戏,已经整整观察了岑晨一年。

  他知道她三岁丧父,由寡母一手养大,国中毕业时,母亲病倒,她没再上学,转而去做洗头小妹,还兼职送报纸和牛奶。

  美发店的老板娘很欣赏她,因为她努力勤奋,很多别人不愿意干的辛苦活她也做得乐在其中。

  今年二十五岁的她已经是个发型设计师,不过是二流的,因为她没有文凭,也没有时间去进修考证照,这让她在职场的晋升上受到局限。

  岑晨母亲的病叫「全身性红斑性狼疮」(Systemic  Lupus  Erythematosus,SLE)简称红斑狼疮:因为家境不好,无法得到一流的医疗,所以病情一直不太稳定。

  这一、两年,她母亲频繁发病,已经有危及生命的迹象。

  今年初,她母亲急性发病,伤到脊椎,几近瘫痪,医生鼓励她们做血浆置换术,但不确定健保愿意给付,得自行付费,一个疗程做下来要两百多万。这就是岑晨答应容蓉以三百万为代价,进容家做三个月替身的原因。

  那些钱除了给岑母做医药费外,还加上了请看护的费用。毕竟,岑晨到了容家,就很难再陪在母亲身旁了;而容蓉一个大小姐,也不可能纡尊降贵去服侍一个陌生人,只有请看护了。

  赵风读着岑晨的资料,脸上阴冷的笑容就像十二月隆冬的超级寒流,冻人啊!

  难怪岑晨赚日子过得太舒爽,无聊的成天找他麻烦,敢情她真是吃撑了?

  没问题,他马上请来十个家教,从社交礼仪、言行举止、应对进退到商业理谧……一天上足十小时的课,看她还有没有精力给他制造麻烦。

  赵风这边想得正开心,口袋里的手机却疯也似地响了起来。

  赵风心不在焉,被吓了一跳,赶紧接电话。「喂……」一句话还没有说完,电话那头噼哩啪啦传来一串抱怨。

  大意不外是:小姐又惹事了,这回她想开除大厨房的厨师,说他边抽烟边给下人做饭不卫生,厨房的工作还不如由她接。

  容家有两个厨房,一个专做守卫和下人们的餐点,负责的是能做些可入口饭菜的普通厨师。

  另一个小厨房请的则是名厨,学经历都是一流,做的是主人的饭菜,并且要负责一月一次的大型集会餐点任务。

  赵风听完抱怨,挂断电话后,气得两手握紧拳头,怒火冒得都快把他的头发给烧起来了。

  看来他还是小看了岑晨,这丫头的精力多过十头牛。

  「呼呼呼。」他气得大喘,才几天,岑晨已经搞得他快中风送医了。

  「妳好,妳行,十个家教制不住妳,我再请六个,让妳一天上十六小时的课,再扣掉用餐、洗澡的时间,看妳还有多少时问休息、有多少精力跟我闹?」

  他这边狠话才说完,办公室大门又被不问自开。从赵风当上总经理以来,会干这种事的向来只有一个人,他的好大哥,赵钰。

  赵钰今儿个穿着一套偏中性的粉紫色裤装,长发飘逸,三分潇洒中却见七分俊俏。

  赵风看见他,一颗心就像那火炉再被添进几块炭,烧得更是轰轰烈烈。

  他弯起唇,笑得阴气森森、鬼气浓浓。「好久不见啦,大哥。」

  一句话问,他走近赵钰,右手掏进了赵钰的口袋里。

  赵钰看见他的笑,心里直发慌,他这弟弟从来就懒,懒得扛责任、懒得与人交际、甚至连做表情都懒,惯常的就是一副平板板的表情,不清楚的人都以为他酷,其实他只是懒。

  而平板的表情做久了呢,再要赵风在脸上做出喜怒哀乐各种表情,就有些困难了。

  所以当他为了工作不得不对人含笑以对时,那笑容就会莫名其妙变得阴森诡谲,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心机深沉、手段狠辣的人。

  「喂,你拿我的手机做什么?」

  赵风一箭步跳离赵钰身边,按下速拨键,响没两声,立刻有人接了起来。

  赵风不等对方开口,抢先凄惨地讲:「亲爱的,对不起,我的血液报告检查出来,是阳性的,我对不起你。」说完立刻挂断电话,连给对方哼一声的时间也没有。

  赵钰一时呆了,待他将手机丢还到自己手上,才恍然回过神。「你你你……你又破坏我的好事!」

  赵风实在太了解赵钰,他每次一交男朋友,一定会春风满面地来炫耀,并将对方的电话号码设成速拨键;三十年来如一日,从没改过。

  所以赵风就随口乱造谣,至于对方会猜测到什么程度,以为是肝炎、癌症、AIDS……还是其他,那都是对方自己想的,关他屁事?他从来也没说赵钰做的是什么检查啊!

  但就因为这样才可怕,话说一半,留一半任人恣意想象,猜测出来的结果可就大大不妙了。赵钰不禁气得跳脚,但这会儿也没空跟弟弟算帐,好难得才找到一个男朋友,赶紧回家解释先。

  「咱们走着瞧。」话没说完,他人已跑得没影。

  赵风开心地哈哈大笑,这番恶搞,已让他被岑晨惹的一肚子气都发泄光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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