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探春拿著笔杆搔头,眉毛因为不耐烦而弯成毛毛虫状,因为签收签到手软、收花收到让花粉症有意愿找她结拜为好姊妹。
这样下去怎么得了?每天光是消化这些花,就得浪费大半时间奔跑各处,将花分散发送。
如果这招借花献佛能让功德圆满也罢,偏偏,就是有人以小人之心强度君子之腹,在面前道谢,却在背后暗讽此举是在炫耀自己行情看涨、奇货可居。
只是单纯地分享花卉的美好,竟得来这样的结果,那还不如全丢进垃圾筒算了!啧啧啧!实在愈想愈不甘心。
秘书室四姝就是此中煽风点火最旺者,要不是大家都在同一个办公室,早把她们四个给@&*#※下去,让她们知道“歹人生作啥咪款”!
“你是天竺鼠吗?必须咬笔杆磨牙。”
“经理早。”
“又是花?”
“是的,名单和之前的相同。经理,我真的真的很努力传达你的意思了,无奈好像得到反效果,送花的人愈来愈多,我想──”
“有话就说,我也正需要一点建议。”
闻言,柳探春不客气地探向前去。“我想是不是得到反效果了?”
“反效果?”
“言情小说上都这么写著,女主角愈是淡漠美丽、愈不接受追求、不搭理男主角,愈是勾起男主角征服的欲望,于是三天两头纠缠,说笑话、送鲜花,啊!王氏企业的小开今天送的是一条珊瑚项炼,价格不菲──”
“退还给他。”
唐思琪中途插话,又挥挥手,让属下继续发表见解。
“嗯……这个变态一点的呢,就把女主角抓起来关进柴房──呃,这年头没有柴房,但有可能是放置柔软大床的后宫也说不定,反正就是要把女主角关到大喊我爱你为止,所以、所以唯今之计──”
“嗯?”
“找一个代打男友,让他帮经理赶走一票男祸,如何?”
唐思琪挟起其中一张小卡。“从这里头挑一个?”
“不不不,我们另外找一个不相干的甲乙丙,这样也不会得罪客户啊。”
这方法她也想过,但觉不安。
问题不在于对方,而在于她──她是上班族,不是演员,演不来虚假的情人角色。
前述是原因之一,之二则是──她无法扮成陷入热恋的女人。
早忘了当初热恋时的自己是什么模样,怎么装?
“经理,这个主意虽然有点三八,但是言情小说里常用这招哦!不过泰半都是男主角找上女主角假扮女友,最后彼此相爱,送入洞房;但是小说归小说,现实归现实,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啦,所以我们不妨逆向恩考,找个人来帮忙,解决天天上演的花团锦簇。要不然──不是经理被烦死,就是可怜的秘书妹妹我被花粉症整死,呜呜……很可怜的……”
“我想再过不久,这种世纪末异象应该就会结束了。下个月是我三十岁生日,女人一过三十,套句你的说法,再怎么续优,也该自认其分,宣告下市了。”
“欸,那可不一定。”她柳探春是可以从外表被看出历经三十年的风霜雨露,虽然今年实际芳龄比上司小了一岁半,但世上就是有人老起来等的嘛。好比像她,呜……“经理看起来只有二十五、六,很难。”
“这件事就此打住。兵来将挡、水来土掩,我想除了送花送礼之外,应该没有其他困扰才是,毕竟他们都是高阶主管级的人物,不至于做出什么逾矩的事自毁前程。”
“既然主子都这么说了,唉……我请工读生小弟来搬花。”
“嗯。”大事底定,唐思琪翻开第一份卷宗。
不久,工读生小弟说声“经理好”,得到回应走了进来,开始忙起搬花大业。
满满白纸黑字的视界突扫进了一簇柔雅白芒,她抬眸。“等一下。”
“经理还有什么吩咐?”
“你手上的水仙花留下。”
“咦?”
平日在公司不轻易言笑的冰山美人脸上竟绽出柔和笑靥,差点让工读生小弟屏息昏厥,甘心死于美人倩笑、牡丹花下。
苏苏!他收收口水。“经、经理是说这束水、水仙花?”
“嗯。”不懂年轻小弟心猿意马的脸红,她淡笑道:“我有个合适的送花人选,别浪费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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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嚓──
钥匙才刚插进锁孔,屋里的人仿佛天生有双顺风耳般,立即抢在之前开门迎接,露出一张热忱俊美的笑脸。
“欢迎回来!”
可法·雷宛如男主人般地打开大门,迎进公寓的正主儿,熟稔的动作让人无法想像这位仁兄不过才窝居在此不到一周。
唐思琪愣了下,一股热流梗在胸臆。“你──”
才启口的话,两、三下就被对方伸长右臂勾她进家门的动作打断,连同说话权也遭夺去,“谁送你的花?”
方才瞬间涌起的热流被他的质问驱离。“这个?”
“我眼前就这一束花。”口气非常介意。
“这是送你的。”唐思琪把花塞进他怀里。“我找不到有谁比你更适合这束花。”
水仙?!三条尴尬斜线挂上俊脸,想起日前的对话。
“真是谢谢你了。”不可小觑的女人呵。
不是他自夸,截至目前为止,除了黎忘恩和呆呆雨朵之外,很少有女人在他面前还能表现得自然如常,她们不是紧张得说话不经大脑、偶尔结巴,就是害羞地低头不说话;再不就是被他的甜汤灌得不知天上人间,只想勾他上床翻云覆雨。
而她,却视他的外表于无形,这真特别不是?
明知对方的道谢非出于真心,还是“郑重”接受,应声“不客气”后,唐思琪才发现家里不太对劲。
这是什么味道?轻嗅了嗅,“好香。”
“是吗?”不枉他忙了一下午啊。“来来来。”可法·雷像献宝似的拉她走进饭厅。“为了报答你,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煮一桌料理,就等你下班回来。”
料理?她移目向饭桌──的确有一桌超过两人份的豪华料理。
头一个疑问打进脑海。“你会作菜?”
“当然不会。”可法·雷答得直接。
“叫外送?”
“不不不,女人,不要太小看我。”可法·雷走近电视机,豪气地拍了拍它,仿佛交情匪浅似的。“多亏有它,加上有线频道什么节目都有,我只是照著某频道的傅培梅时间教的照做而已。”得意地看著自己辛苦的成品。作菜并不难嘛!真不懂为何有愈来愈多的女人视它为畏途。
“呃?”他看了一个下午的料理节目?
实在很难想像,穿著时髦的他会对烹饪节目感兴趣?!好不搭调。
“──虽然是位年华不再的老太太,但教得真好;当然啦,我的聪明才智还是首要功臣,学得很快。”
噗嗤!“呵呵呵……”瞧他说的,好像跟傅培梅很熟似的。“很难想像你会走进厨房,没有贬低的意思,只是锅碗瓢盆跟你实在串不起来。”
“我也这么认为,但是今天试验下来发现作菜还挺有趣的,我不介意帮你作饭,反倒是──乐此不疲。”
“好话人人会说,能不能长久才是最重要的问题。”她挟起红烧肉入口。“天,你真的是第一次下厨?”
可法·雷直挺的鼻骄傲地仰得半天高。“哼哼,天才学什么都快。”
“水仙花果然没有送错人。”这男人够自恋。唐思琪心想。
原以为没有机会再见,毕竟彼此只是陌生人,更因为那次淡水之行留下的尴尬,让她并不乐于跟这个知道她在爱情路上跌跤的男人再有任何交集。
但老天爷却让她在因缘际会下出手帮了他,将他带回家,生活里硬是多出一个可法·雷。
从刚开始不适应家里多了一个人到现在习以为常,泰半得归功于可法·雷极度自恋的行止和聒噪不休的长舌,那让她觉得好笑。
在他面前,如果强要板起脸孔,只会让自己憋笑憋到内伤,这点早在收容他之后的第三天就觉悟到了。
“嘿,我不曾兴起为谁下厨的念头,是你才有的。”
“是是,小女子感到万分荣幸。”刚入口的菜已经勾起她食欲,胃酸强烈作祟中。“请问我们是不是能吃饭了,大厨师?我快饿昏了。”
盛了两碗白饭后,坐进她对面的位子,可法·雷这才慢条斯理地喊出“开动”二字。
只见两双筷子在佳肴间舞动,搭配轻松笑谈入口。
不知不觉中,盘中飧逐渐见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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洗完香喷喷的澡,冲去一天疲累之后,唐思琪走出浴室,见屋里没半个人,方才还有声音的电视机也己关起,试探地朝空无一人的客厅喊了声──
“可法?”
“我在阳台。”声音从外头模糊飘进客厅。
唐思琪这才注意到阳台上有个黑影及星点火光朝她挥舞,趿著室外拖鞋走近,有点讶异。“你抽烟?”
“介意吗?我熄掉它。”
“喔,不会,我偶尔也会抽几口烟,心情不好的时候。”
挟在指间的烟移向她。“现在想抽吗?”
定睛深深看了他一会儿,唐思琪摇头。“托某人今晚一桌好菜的福,没有抽烟的心情。”
跟慧黠的女人交谈真轻松,要是他家的雨朵──唉,说上一长串话,也不见得那迷糊美人能听懂半句。
女人,还是聪明的好,但像黎忘恩那样过度刁钻就敬谢不敏了。
不过──他会不会关心过度?万能事务所的人对他来说等于是家人,会关心体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,可对外人并不需要那么体贴入微。
如此想来,她还是第一个让他多管闲事到这种程度的女人哩。
为什么呢?
可法·雷陷入长考的思绪突被身旁的声音扰断──
“还在烦恼你的黑道情人?”她问,瞬间尝到一点酸味。
大概是……今晚的醋溜鱼添了太多醋吧?她想。
“并不是只有在抑郁的时候才会抽烟。我点烟,只是想看烟罢了。”他挟烟的手靠在阳台上左右各转了半圈。
在漆黑夜幕为衬底之下,可法·雷手上的烟袅袅升起轻烟,像攀附著肉眼看不见支柱的藤蔓,柔柔缓缓往上交缠窜升,也像幻化猛豹,慵懒优雅地伸展它的身躯。
“我从来都不知道,一支烟能看出这么多的变化。”唐思琪眯起眼,有种似梦未醒的恍惚感。“还是我太累了,脑子在作怪?”
“两者都有吧,女人。”指指她眼下疲惫的证明。“你是个工作狂。”
“也许吧。你在阳台做什么?”
“履行我的义务。”可法·雷指指放在阳台上的水仙花。“我找不到河,只好站在阳台上顾影自怜。”
呵。“那只是玩笑。”她笑道。
“听过关于水仙花的故事吗?”
“自恋美少年那西色斯?我想大部分人都听说过。”
“不,是地狱冥王哈德斯和春神泊瑟芬的故事,听过吗?”他望著远方,眸光朦胧。
“没有。”
“想听吗?”
唐思琪像个准备听床头故事的小女孩,以手为枕,侧著脸趴靠在栏杆上。“洗耳恭听。”
可法·雷晃晃手,指间的烟火随著他的动作在半空中划出红橙的流光,忽闪忽灭,带著奇幻的况味作为说故事的序幕,然后,以他刻意迟缓而柔和的声音奏起乐章──
“地狱冥王哈德斯是宙斯的弟弟,拥有一半世界的权势,可惜祂虽然具有令人迷眩的力量,奥林匹斯山的女神却没有任何一位愿意嫁到地狱冥府。于是,哈德斯决定到人间去找。不久,祂便在西西里岛上,对掌管四季的大地女神狄蜜特的独生女──春神泊瑟芬一见钟情,只可惜对方并不爱祂──”
“真可怜。”
“嗯?”
“先爱上对方的人总是输家,明知道不一定能得到对方的回应,但就是控制不了自己。”
可法·雷深深一笑,继续未完的故事:“哈德斯是个不太爱用脑筋的男人,第一个念头就是找祂哥哥求救。于是,宙斯就送给祂一株水仙花好引诱泊瑟芬前来摘花,在泊瑟芬因为想摘花而靠近的瞬间,哈德斯即撕开地表将泊瑟芬掳至冥府,强留在身边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你认为应该有什么样的结局?”
唐思琪想到今天和秘书的谈话,笑出声,“我没有太过天马行空的想像力,套用我秘书透露关于言情小说的普罗公式──女主角最后爱上男主角,甘心留在冥府?”
“你自己的想法呢?”
“对于一个不问我愿意与否,就强行拘禁我的男人,想要我动心是不可能的;男女之间的感情,应该是立足于相互尊重的基准点,这份尊重无关外在条件,而是有没有把对方放在心里──”
“我勾起你的伤心往事吗?”
“早就过去了。”面对他的笑容,有放开的豁达。“我流过泪、伤心了好一阵子,但事后仔细回想,是因为仍爱著他,还是知道自己被背叛,才这么难过──我发现,后者居多;也许四年真的太长了,一开始的感情渐渐地变咸习惯、变成责任,虽有情爱,但已不像最初那样浓烈。爱情真的有它的保存期限,不是吗?”
忍不住疼惜地轻触她脸颊,感应到的是表里如一的真实──她并没落泪,这让可法·雷有点惊讶。
他以为她在逞强,原来她是真的释怀了。
拿得起,放得下。有多少女人在感情上能如她这般洒脱?这让他赖在她身边当个护花使者的心思,显得非常多余。
不过……目前的他却不想放手,因为他还不想放开这个特别的女人。
“后来呢?”不自知扰乱他的心思,听出兴味的唐思琪好奇故事的结局,催问:“结局如何?该不会是洒狗血的王子、公主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吧?”
可法·雷回过神,牵唇一笑,“哈德斯最后放了泊瑟芬。”
“祂舍得?”
“如果不放,泊瑟芬的母亲狄蜜特会继续伤心,无法掌管大地和四季更迭,地面上的人类会因五谷不生而饿死,所以哈德斯将春神还给狄蜜特,这样的结局,你满意吗?”
“哼,祂的爱情就只有这点坚持,这么轻易放手?”令人不齿。
“嘿,女人,你真的是矛盾的最佳代言人。”圆满结局嫌老套,悲剧收场嫌对方爱得不够。“你又有何高见?”
“解决的方式有很多种──”务实的个性立现,她扳指头细数:“哈德斯可以搬到人间住,或者邀请丈母娘到冥府两代同堂;再不就分居,效法牛郎织女,一年见一次面;或者他到人间住一个月,泊瑟芬下冥府住一个月,瞧,我随便一想就有四种。如果是真爱,就应该想尽办法经营下去。”
“如果泊瑟芬并不爱祂,而且可能永远不懂爱、不会爱上祂呢?”
唐思琪沉默了一会儿,才开口:“是我的话就会放弃,得不到回应的感情,最后受重伤的是自己。”
“倘若你是那个被深爱却不懂爱的春之女神泊瑟芬呢?”
“嗯……不懂爱却被爱上也不见得好过。”苦恼写上她疲累的俏脸。“你难倒我了。”
见她表情凝重,他有些哭笑不得。“我的天,别太认真了,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好吗?”
“换作是你呢?不管是哈德斯或泊瑟芬,你会怎么做?”
不意她会反问,可法·雷凝起脸。
“怎么样?”
他板起严肃的俊颜凑近她。“我会──”
“嗯?”初次见他严肃的一面,唐思琪不禁屏息以待。
“──先睡一觉再说。”下一秒出人意表的打出呵欠,“现在已经很晚了,哈……呼……”
此举非常──欠、人、扁:“可法·雷!”
“早点睡吧,别工作到三更半夜,美容觉多睡点,可以避免皮肤暗沉。”
暗示她肤质不好吗?“你什么时候变成我的管家了?可法·雷先生。”
“唉,你帮我这么多,又不准我以身相许,真是不懂你,这么合算的事,你竟然不要?!”
一个人哪来的本事自恋如斯?那西色斯也不过如此。“我就是不要你以身相许,敬谢不敏。”
“就因为你是这么一个没有眼光的女人,害我不知道该为你做点什么。恩是要报的,偏偏你什么都不要,让我无从回报。”
这说法令她有点失望。“我以为我在帮朋友一点小忙,这不算什么。”
朋友?这词儿听起来有点刺耳。可法·雷俊美的脸上透露著古怪表情。“若我不打算当朋友呢?”
“什么?”
“你难道没想过,像你这样的单身女子收留一个男人很危险?”
呵。“我只是觉得有个男佣挺好,尤其他又很会作菜。”
“如果我说,我对你是抱持朋友之外的想法呢?”他想找出自己这么在意她的原因;也许交往是个不错的方式,以前就常这么做的。“比方说──”
“姊弟?”她抢接下话。
去他的姊弟!一句脏话不假思索地冲上心头,突兀得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“除了姊弟之外。”
“兄妹?不会吧,你比我小耶。”
该死的兄妹!又一句脏话。他开始怀疑,自己是不是被那尾鱼男污染了。
“如果我说,我想追求──”
“我会请你搬出去。”
俊容微露出难色,可法·雷用力吐出;“那如果我说,我现在想吻──”
“把你推下楼。”
咕噜!口水困难地通过咽喉。
此女──可怕的程度不亚于家中大老板。“我很荣幸担当贵府男佣的角色。”先退求其次,保命要紧。
闻言,得胜的笑意浮上她未点胭红的唇。
“你应该多笑一点。”
“谢谢,晚安。”唐思琪说完,转身就走进屋内。
“这么在意一个女人的情绪,对我来说是少有的事呐。”可法·雷摇摇头,对水仙花说起话来。“不过──”捧高其中一朵皎白俯首亲吻,沁凉粉软的触感令他笑了。
感觉还不错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