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脸色也完全不同于在沙漠时的苍白,双颊红扑扑地,像染了最上等的胭脂。
曲问情总是看着她的脸发呆,然后就不会说话了。
他本来是个伶牙俐齿、做事有些疯癫的人,现在他却连胡说八道的能力都消失了。
豆蔻觉得好笑,一个人怎么能前后变化这样多?
她不知道,他的笨拙只在她面前展现。
“你老瞪着我看干么?我又没欠你钱,还是你羡慕我长得俊?”曲问情看到小手气冲冲地走进厨房,取笑道。
“鬼才羡慕你。”小手大叫。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昨夜趁我在耳房睡着时占豆蔻姐姐便宜,你这个小人,不要脸!”
“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占她便宜了?没有证据的事别乱说,小心我捉你去见官。”
“你有本事做,还没胆认吗?”当赛医圣告诉他时,小手差点没气死。为什么自己会睡死过去?混帐啊——
“你真要我认?”曲问情挑衅一眨眼。“那我就认喽,的确……小手,你节哀吧.豆蔻已经是我的人了。”
“大色狼,我揍死你!”小手不顾一切地扑上去,冲着他又吼又咬。
“三流内功、不入流的掌法,小手,你很弱啊。”
“有种你别跑,让我劈一掌,看能不能打断你几根骨头?”
“你是白痴,我可不是,怎么可能干那种白痴事?”
“你骂我,浑蛋——”他们一路从厨房打到豆蔻的房间。
她正靠在门梁边遥望天上白云,云朵一丝丝挂在蓝幕上,或堆、或拢,有时条聚成牛,一下子又变马,左边的最漂亮,像……曲问情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样子。
她看得陶醉,心里如饮蜜水,却被他俩的吵闹声破坏了兴致。
“你们怎么又吵架了?”她叹气,本想过去劝架,但看仔细了,小手虽然气唬唬,曲问情却眉开眼笑,分明在逗孩子玩。
这人,都三十岁了,还这么孩子气,可是……她看见他们绕着庭园转圈,又叫又笑地,小小的院落很快热闹起来。
这样像不像是一家人?曲问情是爹爹、小手是儿子、而她是……她的脸红了红,心里充满无法言喻的幸福。
小手终于被逗得受不了,眼泪啪答掉下来。
“豆蔻姐姐,那个大色狼……我们离开这里,再也不要跟他一起了……”
豆蔻抱着孩子轻声安抚,同时,一记白眼抛给曲问情。
他缩一下脖子,乖乖站好。
不知道为什么,他就怕豆蔻不高兴。明明他一根手指就能推倒她,可他偏偏在乎她在乎得要死。
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生万物,一物降一物吧!
“小手,曲大哥跟你开玩笑的,你别放在心上。”豆蔻安慰小手。
小手气苦,连称呼都已经从曲公子进展到曲大哥了,再过些时候,他还没长大,豆蔻姊就会被迎娶走了!
“豆蔻姐姐,你不要喜欢他好不好?”
杨豆蔻脸颊一阵热,一下子呆到九重天外了。
“小手,你、你小小年纪,哪知道什么是喜欢?别胡思乱想了,有时间不如多看点书,或者练几趟剑法。”
“我怎么不懂?我早发过誓,长大后要娶豆蔻姐姐为妻。”她是他最喜欢的人。“豆蔻姐姐,你若嫁我,我会一辈子对你好,永远不背叛你。”
豆蔻没想到小手会晓得她最怕的就是被人背叛。她遭遇过太多次,早已不信任人心。
可是……她侧头瞄一眼曲问情,他两回的不离不弃,却给了她再度相信别人的勇气。
她是喜欢他的。虽然两心之间还有距离,但她期望有一天,两颗心能互相贴慰,分享彼此的幸福与快乐。
他发现她的视线,眯眼、咧嘴,抛给她一记明亮爱现的眼神。
她忍不住捂嘴,笑出了满心的甜意。
“豆蔻姐姐……”小手不甘被忽略。
“你这种情况叫恋母情结啦!”曲问情插口道。“每个做儿子的都这样跟他们的娘亲说过,尤其,越是缺乏亲情的人,症状越严重。不过这种感情不是真爱……哇!”
小手受不了他的胡说八道,一下子扑向他要咬他的脸。
曲问情及时抱住他,手伸得长长的,让他远离自己。
“你属狗啊?”可怕,他差点被毁容了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豆蔻纳闷。
“我胡说的。”曲问情遗憾自己没有去赌场赌两把,否则以他的未卜先知,早赚大钱了。
豆蔻上前对他伸出手。“做什么……啊,喔!”他把小手还给她。
她接过孩子,放下,一脸严肃教训道:“你这孩子怎么如此莽撞,万一伤着人怎么办?”
小手倔强地抿着唇,眼角还挂着泪。
他就是不服气,明明他跟豆蔻姐姐在一起比较久,为什么会叫曲问情把人抢了去?
“豆蔻姐姐,不要抛下我。”曲问情说他是把豆蔻姐姐当成娘了,才不是,在他心里,她比娘更好、更重要。娘只会叫他为爹爹去祭剑,豆蔻姐姐却一心想要他健康成长。他是年纪小,可仍然懂得什么是真情。
“傻瓜。”豆蔻抱紧他,眼眶也发酸,这孩子跟她相依为命大半年,跟她一样命苦,他掉一滴泪她都心疼。“我永远都是你的豆蔻姐姐,我永远都会疼你的。”
小手揉着眼睛,想笑又想哭,豆蔻姐姐怎么就是不明白,他要的“永远”,跟她想的不一样。
“小鬼,你死心吧!”曲问情得意地笑,又得意地笑,最后被杨豆蔻一记指骨头敲得嘟起了嘴。
这就叫——乐极生悲。
豆蔻终于熬完最后一次扎针了。
“你们可以走了。”赛医圣边收拾东西边说。
“你想跟我打架吗?”曲问情挽起袖子。有没有搞错,现在赶人?豆蔻还痛昏在床上耶!
“你以为我打不过你?”
“也许你曾经有身好功夫,但现在,你的身体已撑不了你这样使用了。”经过数日观察,他发现赛医圣受过重伤,虽然好了,却留下重度后遗症。比如,他每天都要喝酒,并非他喜欢喝,而是烈酒可以减缓身体的痛楚,他不得不喝。
“你这家伙有点眼力嘛。”
“哼!”他本来就很聪明。“你老是针对我,我们认识吗?你到底是谁?”
“你猜。”赛医圣走了。
“好烂的个性。”曲问情撇嘴,他才懒得猜,又没糖吃。
他拎起手巾,忙着为豆蔻擦汗,她刚才疼得把嘴唇都咬破了。
他看着那一点艳红,咕哝,吞下口水,有点想把它“舔”掉。
但他是人,不是畜牲。所以他忍耐,用湿濡的手绢按压她唇上的伤痕。
她樱唇的温度透过手绢,在他的指腹上留下一分灼热。
他心痒痒的,手指舍不得离开她的唇,下意识地想摸更久,甚至想亲一下。
赛医圣说他畜牲不如,还真是不如啊!若是畜牲,一定不会犹豫这么久,可是他就是只敢看,没胆下“口”。
但人之所以优于畜牲,不就是因为人懂得自制?
“虽然这种自制比死还痛苦。”他自言自语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,豆蔻睁开了眼,水波盈盈地望着他。
“唉……呃……你……”曲问情心里发慌。“我没有偷亲你。”
她知道,所以觉得有点遗憾,其实“有花堪折直须折”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。
“我发誓,我真的……”话到一半,发现自己的手指还搁在人家唇上,虽然中间隔着一条手绢,但这块豆腐,他还是吃很大。“嘿嘿嘿,我不小心的。”
“那还不把手移开?”她直勾勾地看着他,想像中,这应该是记媚眼,但曲问情却被看得好紧张。
“好好好……”好舍不得啊.他移得很慢,但在她“凌厉”的目光下,不敢不移。“你感觉怎么样?”
“不错。”她慢慢地坐起来,发现身体里有股力量在涌出,这实在太神奇了,赛医圣确实了不起。
见她想下床,曲问情赶紧伸手帮忙。
“不用。”她就想试试身体恢复到什么地步。
结果她不只有力气出门,甚至还绕院子走了一圈,脸不红、气不喘的。
“我觉得自己似乎比生病前更有力气了。”这真的很奇怪。
“这是潜能被激发出来的关系,其实你还没完全痊愈,别太勉强。”他还是逼着她在亭里找张石椅坐下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赛医圣告诉我的。”
“你以前认识赛医圣吗?”
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他挑眉。
“我刚才虽然昏了过去,但只有一下子,很快就又清醒,只是没力气睁开眼。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,感觉你们像旧识。”
“我不知道,但那家伙肯定清楚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猜那家伙曾经历一场大变故,导致他的外貌身形完全变样,所以我认不出他,但他知道我是谁。”
“什么样的意外会使人改变如此大?”
“这得问他自己了。我只能从他的饮食习惯、走路姿势和一些生活细节,看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。”
不管赛医圣的过去经历了什么样的故事,豆蔻知道,他是个好人,清楚他们的身分,却没为了铸剑山庄的巨额奖赏而出卖他们,所以……
“曲大哥,大夫既然要你想想他是谁,你就好好想想吧!”
“干么这么费力?他想让我知道,自己就会说啦。”
“如果他的故事很悲惨,说不出口呢?”像她就很不喜欢说往事。似乎,他也一样。“大夫于我们有大恩,我们有机会应该回报他。”
“你是不是太关心他啦?”曲问情忍不住咕哝,有些吃醋。
“曲大哥!”豆蔻嗔道。
“好好,你怎么说,我怎么做。”他举双手投降。
她忍不住想笑,他的模样像在闹脾气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