彷佛间还可以听见几声闷笑喷出医生们的鼻腔,那是因为朱笔的标点已经到了丹田以下,正往他的重要部位画去。
“医院里除了医生、护士、病人外,拥有人体外形、可以二十四小时待在同一个地方监视又不会惹人怀疑的就只剩尸体、人体模型和针灸用人偶,还是你想扮成尸体去睡冷冻柜?”金迷讪笑的声音自帘幕另一头传过来。谁教他那么霸道?虽然她很喜欢他的关心、也无力抵挡他的魅力,但她的自尊心不容自己的能力遭到些许怀疑,爱人也是一样!小小的整治已经算很便宜他了。
“我看还是算了。”他没信心隔壁躺着一具尸体还能“睡”得好。“我们真的不能扮成医生、护士或病人吗?”
“我说过了,这次的监视得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,医生、护士、病人能够一动都不动,长期站在同一个地方吗?如果是你,看见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觉得怀疑?”
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少炜还是点了头。“会……”声音里不甘不愿的。
“要不我们来换啊?”金迷挑着眉,一边弄着自己的变妆用具:一件彩绘着人体肌肉、骨骼、内脏的橡皮装。“你装人体模型、我扮针灸用人偶。”
“别想!”扮针灸用人偶要脱光光耶!除非他不是男人,是男人,谁愿意将自己老婆的身体与人共欣赏。“唔——”正在画他下半身穴位的那位医生有些儿粗鲁,他的大腿内侧被朱笔刺了下。
“怎么了?”虽然恼他,金迷还是关心地拉开帘幕跑过来询问。随即,惊艳的视线定在他精壮的身体上,再也移不开了。
“闭上眼睛。”少炜气急败坏地手捂下半身。“哇——”几位医生笔锋收之不及,红线画出了预定位置。“金先生,你这样动个不停,我们怎么画?”
别闹了,在她那一张恨不能将他吞下肚的面孔前,他哪敢毫无遮掩的与她袒裎相对?
“你们叫她离开,我就不动了。”他索性转过身去,将身体遮掩得更彻底。
“去,小气!又不是没看过。”金迷闷声咕哝着,更把他说得羞窘万分,那似血潮红,连金漆都快遮挡不住了。
“金迷……”哀求的声音里掺杂着些许警告,请她别忘记,他一向是守身如玉的。
“好啦!我走就是了。”她轻耸肩,知道他面皮比纸薄,再刺激下去,只怕会得脑溢血,她若末过门就要先成寡妇,那多划不来?“对了,各位医生,这具人偶的下半身不是要围条红巾吗?既然是要藏起来的地方,就麻烦各位高抬贵手吧!”
几声不好意思的讪笑响起,少炜迟一步发现,原来连这些医师们都在吃他的豆腐。
“医生!”忘记还有金迷在场,他豁然转过身来。
“咻——”一声长长的口哨吹出金迷红嫩的樱唇。
少炜瞪大眼睛,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几丝白烟冒出他头顶。
几位中医师开始各自收拾画具开溜去也。这位当义工的金先生,平时脾气极好、待人热心、诚恳又仁慈;可一旦生起气来,那种起高温的火山熔岩却连铁块都能熔化成汁,还没活够的人最好有多远、闪多远。
“金迷!”好啦,没有外人了,少炜准备秋后算帐。
金迷却朝他露出一抹明艳灿亮的媚笑。
“感谢我吧!你脱离苦海了。”“呃!”他愣了下,闷闷地拾起红巾围在腰部。
“生气啦?”
“你会在乎吗?”她机敏灵巧,他很喜欢,但她明知他观念传统,还故意在外人面前跟他开这种玩笑,他可不开心了;而反应不如她迅捷,总是被她要得团团转的感觉更教他气闷。
“我很在乎。”她慎重一点头,默默走回帘幕隔起的另一边,穿好彩绘人体模型的橡皮装,面对窗口站着。
这个房间是“王外科”的危险药品储藏室,位于六楼的正中央,两边窗户正好将左、右出入口的景象尽收眼底。而它的对面又是钟老先生住的六O一号病房,要捉那个笨小偷,这里无疑是最佳的监视场所。
她静静地等待小兔子上钩。这是份需要极大耐心的工作,一直以来她也都做得很好,除了今天!
翻腾的思绪点出了她的焦躁。他知道他的话很伤人吗?虽然她任性又淘气,但爱他的心却是没有一点虚假,也只有为了他,她才会破例做出这么多“第一次”。
第一次捐款、第一次容许外人插手她的任务、第一次在工作时心不在焉、第一次……所有的一切全是为了他。
忍不住觉得自己没用,都是老爸的错,干么给她取个“金迷”的名字。为金少炜痴迷,成为名副其实的拜“金”女郎——拜倒在“金”少炜裤管下的女郎。
多可笑啊!而那根可恶的大木头居然还用那种疑惑的口气问她——在乎他吗?
真是混帐到极点!
时间不晓得过了多久,少炜透过自己这边窗户的反射,看见她站的笔直的身影,一动也不动的;仔细观察,会发现她连呼吸都是最轻微的,眼皮子也不撩一下。
这就是顶级替身的功力吗?他忍不住猜测,她是不是连心跳都能够控制?
不过她大概控制不了眼神,因为从他这边窗户的反射,他看见她沉静的双眸里溢着激愤与怅然交织的红光。
是他那句话伤了她吗?不该怀疑她的心的……
“对不起,我只是恼羞成怒了。”
此时,她又完全像具模型,没有一丁点儿反应。
“我该怎么向你道歉,你才愿意原谅我?”他续道。
低沉的嗓音像屡轻丝,没有分毫遗漏地钻进她耳里。虽然金迷告诉自己要专心工作,可她的心跳为他而转快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“我不喜欢你的玩笑,但我不该怀疑你的心意,我说错话了,可是我要你知道,那不是我真正的心意,我只是气昏头了。”
她深深地吸了口气,上下起伏巨大的胸膛明显表示她不是模型,她在工作中分了心,又是一次因他而起的破例。
“金迷——”
“你现在是具人偶,人偶是不会说话的。”她闷声说道。真不甘心,自己砸了自己“扮什么绝对是什么”的替身招牌。
“可是金迷……”
“别说了!”爱得太深也是一种麻烦,她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。只是很奇怪,,她只觉惶然,却不感到后悔。唉!这大概就是恋爱中的女人了。
“不能不说啊,金迷……”
“我接受你的道歉就是了,你别再扰我分心了,我可不想明天再来捉一次贼。
”她的耐性还是不够好,总不听完他的话。
“不准你再打断我的话。”他跳下固守岗位,跑到门边。“刚才有一个不是医生的医生上楼来,现在正往六O一号病房走去。”他因为做义工工作的关系,对于人类的脸庞有着超凡的记忆力,通常只要他看过两遍的人,大概都忘不了。而在“王外科”混了将近一个月,他认识这里每一位医生、护士、病人,十分确定目前闯上来的这个人是个生面孔。
“你怎么不早说?”她紧跟着也跑到门边,耳朵贴在门板上,数着来人的脚步,一、二、三……停了,就在对面六O一号病房门口。
少炜饶富兴味的眼光牢牢地锁住她,好象正在揶揄着——刚刚是谁不准他说话来着?
“失误可不可以?”金迷羞窘地瞪了他一眼。“我喊一、二、三,咱们瓮中捉鳖去。”
“我喊。”他固执地道。
“总之你就是非跟我抢不可?”如果他一定要干涉限制她的工作?那么他们的婚礼大概得无限期延期了,因为她死都不要离开“神风万能社”,绝不辞职。
少炜摇头。“我不相信你穿成这样,还有本事去追小偷!”
呃……好嘛!这件橡皮装是有些笨重不方便,那她脱掉总行了吧?
“我听到六O一号病房的门锁转动的声音了。”就在她正卸妆时,他突然这么说。
结果,她只能怀着无限扼腕的心情看着他打开门,猛然一扑,将那位穿着白衣的假医生扑倒在地。随即两个功夫不相上下的男人在走廊演起了一场角力赛。
金迷加快速度卸妆,她看出那位假医生的功夫不错,虽然比起少炜的功力还略逊一筹,但真要放任他们两比到分出胜负,大概整座安宁的医院会被闹成一处菜市场,那就太惨了。
“喝!”少炜给那假医生腹部一记重拳,他飞到了走廊另一头,而安全梯就在前面。
假医生跌跌撞撞地直往前跑,只要下了楼梯,随便找间病房躲进去,他们要再想找他,除非是打开每一间病房、全面搜寻,否则,今晚他随时有脱逃的希望。而依照“王外科”异常重视隐密性的态度来看,他们绝不可能做出骚扰病人的举动,他是逃定了。
“还想跑?”金迷用力掷出手中的橡皮衣,沉重的装备准确地飞击中假医生背部,他一个跟跄、往前扑倒,五体投地地在光亮的地板上滑行了五尺,直碰到墙角才停止。
少炜立刻跑过去,屈膝压制住他的身体,将他双手反剪在后。“是谁派你来的?”
“当然是姓钟的那三兄妹!”金迷闲闲地跺步过来,蹲在假医生面前,单手一扬,撕下他脸上的胡须、黑痣。
“是你!”少炜记得这个人,他曾在马路上袭击过金迷。
“这家伙叫‘红刃’。”金迷指着他的脸。“我记得你是个杀手,怎么连小偷也干?是不是上回任务失败,被踢出杀手界了?”
“红刃”一脸愤恨瞪着少炜和金迷。“谁干那种下三流的行业,我是最顶尖的杀手!”
“除了你,还有谁能够自由来去地进病房偷东西……啊!”金迷脸色乍变。“捉好他。”丢下一句话,她转身跑向六O一号病房。
一点灵光在她脑海里闪烁不停。为什么钟老先生一想要更改遗嘱,他的子女们立刻便得到消息,跑到医院去抗议,又请人来偷新遗嘱?是谁给钟姓三兄妹这个消息的?
钟老先生要改遗嘱的事应该只与律师商量过,也就是说,一件只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被宣扬出去了,罪魁祸首只可能是那两个人——钟老先生和律师。
钟老先生是主导这件事的人,他不可能是泄密者,那么……
她打开六O一号病房,果然,那应该已经休息的律师正在病房里四下搜索。
“找什么呢?律师先生!”她嘲讽似地扬起眉,注视着那条肥胖而紧张的身影。“我总算知道为什么医院里的警卫捉不着小偷了,因为根本没有小偷,所有遗失的东西都是你偷渡去卖给钟姓三兄妹,然后再谎称遭窃;只是我很怀疑,为何你不干脆将拟好的遗嘱交给那三兄妹,这样偷来偷去的不是很麻烦?”
既然身分已泄漏,律师也不需再装模作样了,圆胖温和的脸一转而为阴狠。
“你以为这老家伙懂得信任人吗?他连自己的孩子都防备了,怎么可能毫无戒心地委托我做事?他是要改遗嘱,我只负责拟草稿,正本他自己誊写、自己收藏,除了他本人之外,没人知道新遗嘱藏在哪里?”
“所以你就编造了一个神偷出来,一方面,你偷出去卖给钟姓三兄妹的文件有了解释;二方面,你得到了一个日夜待在医院的借口——保护钟老先生和新遗嘱。
果然是妙招啊!只是你为何还要雇请‘红刃’办事?他的横冲直撞只会坏了你的布局,你不觉得吗?”
“谁是‘红刃’?我根本不晓得这个人。”
“不是你,那……”金迷懂了,答案却超乎想象的残酷。钟姓三兄妹等不及新遗嘱到手,因此又雇请“红刃”解决钟老先生。或许他们还打着如意算盘:新遗嘱尚未完成,只要老先生先走一步,旧遗嘱依旧生效,他们还是可以得到所有财产。
不只金迷,连律师和刚押着“红刃”进病房的少炜都想通了。钱啊!多吸引人又充满罪恶的东西。
沉默持续着,他们谁也不想在这间病房内说出那个结论。
钟老先生沉睡的面孔是那么安详,明天,该怎么告诉他这个事实呢?
少炜悲痛又心疼地望着钟老先生,突然,某种不祥的预感侵袭脑海,他放开“红刃”,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病床旁,钟老先生睡得太熟、太熟了。
抖颤的手轻触钟老先生的脸颊,布满皱纹的肌肤上一片冰凉,他愕异地瞪大眼,进一步试探钟老先生的鼻息,没有……
“医生,快叫医生——”
凌晨三点半,一阵喧嚣自六O一号病房内台起,惊醒了蛰伏于黑夜中的“王外科”!天渐渐亮了,一点金阳自东方的山区逐步升起,再过不久,昨日的黑夜就要消失殆尽了。
少炜坐在医院的凉亭里,悲恸的目光直瞪着手中白色的信封。这就是教众人找翻天的新遗嘱。
钟老先生于凌晨三点半过世,闻讯而来的子女、亲友们将他生前住过的病房翻了个乱七八糟。
钟老先生的遗体孤伶伶地被遗忘在病床上,无人闻问。
如果、如果他有一点点权利的话——少炜愤怒不平地握紧拳头——他一定将这些财迷心窍的家伙赶出医院,别玷污了这块白色的地方。
可惜他没有,因此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那些寡情的家伙,将钟老先生移到一旁,为他做最后一次的擦身,并换上寿衣。
而最讽刺的是,那封新遗嘱就藏在寿衣里,被唯一不想找到它的少炜找到了。
老先生为什么要将遗嘱藏在哪里?少炜悲哀地猜测:老先生是不是还怀着最后一丝心愿,希望他的孩子们能抛弃贪婪之心,正视这世上最可贵的亲情;为他的死悲伤,做出一点忏悔,然后,他们会在为他更换寿衣时发现这份礼物。
很可惜钟老先生至死都没能达成心愿,那封新遗嘱终究是落在少炜手里。现在他该怎么办呢?接下老先生遗留下来的公司,照顾那三个不肖兄妹?这个担子可不轻啊,尤其在他对他们已经快要绝望的时候。他禁不住怀疑,这样的混帐还值得人用心去帮助吗?
金迷缓步走进凉亭,默默地立在他身旁。
随着时光的流逝,朝阳也逐渐往头顶正中爬去。
少炜叹了声好深、好长的闷气。“那些人呢?”
她知道他问的是钟家那些财迷心窍的亲族们,耸耸肩。“被我赶走了。”“他们有没有为难你?”
“谁能为难得了我?”语气是十足的刁钻。
噗哧!一声淡笑化解了他满面的忧愁,他朝她伸出了手。
金迷将小手置在他的掌上,任由他把她拉进怀里。
少炜的脑袋倚在她肩上,她舒爽的体香在他鼻端浮动,心底的焦忧渐趋平缓。
她的小手在他宽广的背部、颈椎间游走,轻轻地挪移,放松他紧绷的神经与肌肉,听到他满足似的轻吁,她的牙齿淘气地轻咬下他丰润的耳垂。
“啊!”他推开她,脸上罩着一层薄晕瞪她。“你干什么?”
“我肚子饿了嘛!它看起来肥肥软软好象猪耳朵。”她委屈地扁着嘴。
他睁大眼。“你把我的耳朵当猪耳朵。”
“都是耳朵啊!而且……”她笑得弄邪。“你的生肖本来就属猪!”
“这么说也是没错啦!”他点头,一下子又摇头。“生肖属猪不代表我的耳朵可以随便任人啃。”
“那当然,除了我之外,你敢让其它人随便碰你,男人、女人都一样,小心我变成一个夜夜磨刀的女人,乘你睡着的时候把你……”她比了一个剪刀的手势。
“什么意思?”他不懂。
“喀嚓!”她的剪刀手移向他的下半身。
他愣了下,双手捂住重点部位。“你想守活寡吗?”
“天下间又不只你一个男人,了不起我去爬墙。”
“你敢——”他低吼了声,惩罚性地吻住她的唇,霸道的怒气直冲她唇腔,将她花瓣也似的樱唇啃吻得嫣红欲滴。
那股火气最后变成熔岩般的热情,将金迷化成一池柔柔的春水瘫倒在他怀里。
两人紧紧的相依,她注意到他手里那团皱得可以直接送进焚化炉里的遗嘱。
“傻瓜,这么折腾自己做什么?你喜欢接就接;不喜欢,丢出去,让那些人去争个你死我活好了。”然后,她再去做那个得利的渔翁,为自己银行的存款多添几个零。
少炜看着那封遗嘱好一会儿。“我没信心达成老先生临死前的委托。”
“你怕管不了钟家那些顽劣分子啊?”她两指交叉一弹。“那简单,交给我好了。”
“你有办法?”
“我应该这么说,任何疑难杂症,只要一通电话,‘神风万能社’服务就到,价钱公道、童叟无欺。不过……”
“怎样?”
“亲兄弟明算帐,夫妻也是一样,万能社只收现金,拒绝赊帐,也不接受信用卡。”
“那倒无所谓,老先生的遗言也是担心他那些不肖子孙,只会花钱、不事生产、胡作非为,早晚报应临头、落魄潦倒,因此他才会想让我管理公司,也算是为他的孩子们留下最后一条生路。但我想过了,与其只给他们鱼吃、不如教会他们钓鱼。只是我没本事教,‘神风万能社’若有能力,我相信即使老先生在世,也会很高兴地付这笔学费。”
“那你就努力经营公司赚钱吧!”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肩。“万能社的收费一向不算低。”
“你直接说很高不就得了。”他笑睇她一眼。“不过……你真忍心连老公的钱也赚?”
“我为人公私最分明了,私底下你是老公;工作上,你是客户,绝不徇私。”尤其训练对象还是她很讨厌的人,没乘机狮子大开口已经给足他面子了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他大笑不已地搂紧她。认识第一天就知道她很爱钱,但不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那一类;应该说她喜欢任何一种钱币,她把它们当艺术品般收藏,卯足了劲在赚钱,却难得地不强取豪夺,她是自有一股特别魅力存在的,因此才会吸引他的目光伫足,进而爱上她。不过……“婚后,我们做每一件事,你不会都想跟我收钱吧?”
“你会帮忙做家事吗?”她笑眯眯地问。
“会!”少炜点头。
“生活费共同负担?”
“家里所有的开销,全部我付。”他很大男人地开口,一直以为养家是男人的责任。
不错嘛!还有传统男人养家的观念,值得给他一点奖励。她凑上唇,轻吻他的颊。
“既然你已一肩承担起一切,还有什么事情是我得一个人担,而事后再向你收钱的?”
少炜想到什么似,一股红潮在脸上一闪而逝。
“我不会这么没良心啦!只不过……”她突然笑得媚态横生、妖娆动人。
非常不好的预感在他心里浮起。“你不是说肚子饿了?走,我请你吃早餐。”
他刻意转移话题。
“好啊!”金迷顺着他的话意点头,扶着他的手起身,与他一同走向停车场。
“少炜,你说结婚后,我在床头摆一个小猪扑满,我们每上床一次,如果你觉得我表现好,就给我一点奖励,你觉得如何?当然,我不会那么没良心,硬规定出一个金额,但……你就当增加我们的闺房情趣,哄我开心?”
他一个跟跄,差点摔得五体投地,这叫“有良心”吗?见鬼了,早知道就不问了,他干啥儿问这种无聊问题?大笨蛋!“我越开心就会越爱你哦!”她继续使尽全身魅力诱拐他。
少炜忽然拉着她跑得飞快。
“你怎么啦?”他居然把她摔进车里耶!搞什么鬼?
“我决定从今以后都不在家里的床上爱你了。”他豁地扑上她、狠狠吻住她的唇。
他这话是什么意思?不在床上爱她,改在其它地方、看不到小猪扑满的地方爱她……啊!这根大木头学坏了,他居然想用这种方法赖帐,这……这、这……算了,这一次就便宜他吧!
在他的手覆上她胸前的蓓蕾时,她提醒自己,别忘了激情过后去买只小小猪随身携带,教他赖无可赖。
然后,随着体内窜烧的欲火,她随着他陷入一场惊天烈焰中——